絕緣法蘭的一般要求:
絕緣法蘭應具有埋地鋼質管道電法腐蝕防護工程所要求的電絕緣性能。
絕緣法蘭應能在管輸介質要求的溫度、壓力下長期可靠地工作,有足夠的強度和密封性能。
絕緣法蘭的結構應使絕緣法蘭的組裝和在安裝狀態(tài)下拆卸與更換各可拆零件都方便。
絕緣法蘭的各零件,應結構簡單、加工方便,原材料易于取得,成本低廉。
絕緣法蘭各易損零件的更換周期,一般不低于四年。
除特殊情況外,絕緣法蘭的法蘭公稱通徑應符合GB/T1047的規(guī)定,公稱壓力應符合GB/T1048的規(guī)定。
用于埋地鋼質輸水管道和輸送介質中含有導電物質的管道的絕緣法蘭,其兩法蘭的內表面均應作電絕緣物質的內涂層處理。
在承受有大的彎矩,或有集中外載荷作用的管道部位,不應設置絕緣法蘭。
本標準是對絕緣法蘭的一般要求,當絕緣法蘭的設計圖紙上有特殊要求時,還應符合設計的要求